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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4-08-08 点击数: 1

关于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镇,各街道,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各园区,区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促进市民公德意识和文明素质的提升,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工商海陵分局拟在全区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八礼四仪教育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文明行为引导、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内容,设计制作贴近生活、导向鲜明、新颖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奋进力量,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海陵篇章,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二、参赛对象

  各新闻媒体、广告公司,广大美术广告设计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主题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24个字;

2.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学雷锋志愿服务;

4.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5.加强诚信建设;

6中国梦的宣传;

7.生态文明建设;

8八礼四仪

9.文明行为引导(如提倡遵守交通秩序、不随地吐痰、不扒翻种植等);

10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的中华传统美德;

11.未成年人道德建设;

12.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国传统节日。

  四、作品类型及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视频2类。作品均不得在画面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每件作品均应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随作品同时报送。

  平面类作品:电子版用文件名.TIF”文件名.jpg”格式;像素为300线;尺寸为对开报纸整版(48CM33CM)、对开报纸半版(24CM33CM)、4开报纸整版(34CM24CM)、4开报纸半版(17CM24CM)、A4纸(21CM28.5CM)。作品须提供文案,文案要求主题突出,创作新颖,寓意深刻,富有创造力、想象力、感染力,内容健康向上,诉求准确,传达有力。

  视频类作品:作品形式限定为影视、动画类广告,时间控制在30秒以内,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格式为MPEG4AVI。作品须提供创意文案,要求主题鲜明,富有独特的城市内涵、人文内涵、历史内涵和道德文化内涵,文案要一并录制在光盘上。作品含各广告企业、广告策划设计室、广告设计者个人以及广大市民创作的公益广告;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结合自身宣传创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要求是201411日以来拍摄制作的。

  五、奖项设置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工商海陵分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每类作品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8月底前进行评审。

  六、作品权属

  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并且未经任何形式发表过。一经查实作品有侵权行为,立即取消参评和获奖资格,由此产生的著作权纠纷,由作品应征者负法律责任。

  所有参赛作品和相关资料恕不退还。主办单位享有征集作品的使用权、所有权,享有对征集作品进行编辑修改、用于广告宣传及被复制或出版发行的权利。经初评入围作品,将按作品类型,分别在《海陵新闻》、中国海陵网、《泰州日报海陵专版》、智慧海陵平台开设专栏(版)及部分户外广告屏、公益广告牌、建筑围挡等宣传载体进行集中展播。

  作品直接报至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区政府大楼616室,电话:86223782,邮箱:HL86223782@163.com)。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4820日。

 附件:参赛作品登记表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泰州市海陵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陵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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