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海陵要闻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作者:区新闻中心 来源:区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8-01-20 点击数: 1

  1月20日上午,泰州市海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51名,实到代表231名,符合法定人数。

  担任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按姓氏笔画为序):吴国余、张兆洋、陈翔、陈志俊、陈金宇、陈树平、罗建群(女)、季玉平、周社明、周晓晔、崔国庆、窦国钧。

  区委书记、区长陈翔主持会议。

  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在主席台就座。

  在通过大会选举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后,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依据总监票人关于计票结果的报告,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一致确定:

  陆宝存同志当选为泰州市海陵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申玉军同志当选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相关规定,选出的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经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于万林、芦永华、顾俊、曹志军、曹锦明、葛华勇、樊荣(按姓氏笔画排列)等7位同志当选为泰州市海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议通过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上,新当选的同志向宪法宣誓。

  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集体宣誓,陆宝存同志领誓。

  根据有关规定,新当选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待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进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