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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房屋征收(搬迁)工程拆除企业实施登记的通知

作者:住建局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12-15 点击数: 1

泰海征收〔2017〕61号

关于对房屋征收(搬迁)工程拆除企业实施登记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征收搬迁工程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已取消的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申请建筑业资质问题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297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有意在海陵区从事房屋征收(搬迁)工程房屋拆除的单位实施登记。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登记的单位应具备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二、申请登记须提供的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房屋拆除企业登记表;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四)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六)泰州市区固定办公用房证明;

三、登记时间

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日8:30—17:00

地点: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法规科

四、登记结果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承接海陵区房屋征收搬迁相关工程的房屋拆除业务;2016年在区征收办登记备案的房屋拆除单位名录同时取消。

联系人:钱嘉;联系电话:86230921。

附件:

1.海陵区房屋拆除企业登记表.docx

2.房屋拆除企业登记表.docx

3.房屋拆除企业从业人员登记表.docx


泰州市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