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9291/2017-0011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组织部 发文日期: 2017-11-20
文 号: 泰海委〔2017〕154号
中共海陵区委关于于跃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党(工)委(党组),各园区党工委,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于跃进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正科职);

高媛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见宇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城中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卫斌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城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免去倪灯明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城北物流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顾红喜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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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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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办公室 20171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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