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9291/2017-001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组织部 发文日期: 2017-11-20
文 号: 泰海委〔2017〕158号
中共海陵区委关于明确许朝平同志职级的通知

城南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精神,明确许朝平同志享受正乡职级待遇。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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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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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办公室201711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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