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提升经营质量、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根据《泰州市海陵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办法》(泰海政发〔2013〕128号)有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2017年海陵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区长质量奖评审办资格核查、专家独立评审、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区政府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度海陵区区长质量奖”。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成绩。全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单位的先进经验,坚持创新驱动、以质取胜,不断增强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为谱写“两聚一高”的海陵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